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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不断加大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从查处的案件看,挪用套取集体资金、截留救灾补偿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年”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知戒惧、守底线、明行止,现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烟筒山镇承德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洪林违规挪用、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7月至9月,朱洪林任烟筒山镇承德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村集体资产对外出租产生的收入1.1万元及时入账,并挪作他用。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朱洪林在发展本村养鸡项目中,收入支出均未开具正规发票,坐收坐支18.6万余元,并以虚假手段套取资金2万元用于偿还本村养鸡钱款。2021年4月16日,朱洪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牛心镇虎龙村牛槽屯社主任韩庆私自截留救灾补偿款问题。2020年11月,韩庆任牛心镇虎龙村牛槽屯社主任期间,在开展农作物保险理赔工作中,未按照要求将3500元救灾补偿款分给重灾农户,而是私自截留存入个人账户,用于其他村务开销。2021年6月22日,韩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牛心镇兴隆村北砬子屯社主任曲杰违规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曲杰任牛心镇兴隆村北砬子屯社主任期间,以丈夫关某某名义与兴隆村签订虚假看水合同,报销资金1000元用于支付本屯在修理河道过程中产生的钩机费用。兴隆村报账员李来富、监委会主任罗广友、村党支部书记邓振强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监督并制止曲杰违规套取集体资金的行为。2021年7月12日,邓振强、李来富、罗广友、曲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个别基层干部无视纪律规矩,不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还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利益至上宗旨,进一步扛起主体责任,深入研究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明确路径、推动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贯彻“作风建设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